关于省级重点进口平台兑付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12- 31 10: 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22〕11 号)精神,经省商务厅认定,6家省级重点进口平台符合本次鼓励进口贸易快速发展奖励政策兑付条件。具体企业和扶持金额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17日17:00前向市商务局外贸处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范紫珺,联系电话:0580-2280609;

监督电话:0580-2023631

 

 

附件:省级重点进口平台兑付资金公示表

省级重点进口平台兑付资金公示表.docx

 

 

舟山市商务局

2022年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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