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赴嵊泗县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环保督察工作

发布日期:2024- 04 -19 16: 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为保障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防控生态环境风险,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有序发展。4月17日,四级调研员贺伦汉带队一行人赴嵊泗县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环保督察工作。本次共督察了三家规模比较大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企业大多存在资源回收率低、经济效益差、清运不及时、内部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局领导指出,要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整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完成。下一步,我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保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