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和汽车销售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关于汽车消费政策的相关要求,经研究,我市决定于2025年10月3日24时起调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限牌管控
自2025年10月3日24时(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起,在舟山市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其所购新车必须在舟山市进行注册登记。
二、补贴申报时限
本次汽车报废更新政策调整,仅在原政策基础上增加“新车上牌地”限定条件,其他要求不变。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请在2026年1月10日24时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官方小程序完整提交申报资料。
特此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
舟山市商务局 0580-2861071
定海区商务局 0580-2039215
普陀区商务局 0580-3310687
岱山县商务局 0580-4474803
嵊泗县商务局 0580-5086703
新城管委会 0580-2283064
高新区管委会 0580-2606618
舟山市商务局
2025年9月28日